厦门市海沧区工信局受理 新入统企业奖励 申报截至2月5日

2021-01-26 12:51:08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月25日-2月5日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区工信局(海沧滨湖北路9号区政府大楼三楼1316室)


联系电话:张春玲6892274,13950045019


三、申报条件及奖励标准


  1.工商注册地在我区且2020年度区级税收、产值(或增加值)统计关系归属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产值以企业上报统计部门审定确认的数据为准。


  2.(1)2019年底首次规下转规上的我区工业企业,2020年工业产值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2020年新注册投产并纳入我区规上工业统计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 万元

当年度年工业产值达到1 亿元(含)以上的,当年度(含)起再给予最高三年奖励,第一年按企业区级税收贡献的100%予以奖励;

第二年工业产值同比增长达到50%(含)以上的,按企业区级税收贡献的75%予以奖励;第三年工业产值同比增长达到30%(含)以上的,按企业区级税收贡献的50%予以奖励。


  3.补助金额累计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区级税收留成。


  4.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的企业,不予补助上面第二点措施;如未达到招拍挂条件的产值、税收等产出要求,则不予补助。


  5.上面第二点措施与厦海政〔2018〕69号第六条“推动集约节约用地”不重复享受。


厦海政〔2018〕69号“推动集约节约用地”原文:鼓励区外成长型、符合我区产业布局的企业到我区发展,从区外迁入或新注册的工业企业,由政府引导至区内空置厂房进行生产,企业自迁入或注册起2年内纳入海沧区规模以上统计范围,自首次申报年度起,总税收及区级税收贡献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三年补助,第一年按企业区级税收贡献的100%予以奖励,第二年按企业区级税收贡献的75%予以奖励,第三年按企业区级税收贡献的50%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金额1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新入统企业奖励申请表(原件1份,盖章)


  2.规下转规上的企业提供2019年、2020年两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统计平台打印的2020年《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 》12月月报,用于体现产值增长指标。新投产入统的企业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12月统计月报。(原件各1份,盖章)


  3.2020年度税务平台打印的完税证明(入退库日期)


  4.奖励收据原件(审批通过后提交)


五、其他事项


材料可快递


六、相关附件


附 件 下 载_·新入统企业奖励申请表.doc.doc


来源:厦门市海沧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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