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开展2022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工作的通知

2022-10-14 10:10:02

各相关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及国家高企认定办相关工作要求,目前我市已完成五批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工作。现因我市开展2022年第三批国家级高企认定申报工作需要,为方便企业申报,经研究,我办决定补充开展2022年第六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工作,原第六批顺延为第七批(申报截止时间不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完成营业执照名称变更、资格有效期内的国家级高企(含2022年度应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企)。

  注:资格失效的国家级高企和已在国家高企申报系统注册的非国家级高企,可自行在申报系统中进行更名操作。

  二、申报材料

  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的,提交下列1-4项申报材料;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或企业发生分立、合并、重组的,提交下列1-6项申报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国家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模块,在线打印并法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的复印件;

  (三)名称变更后的企业经营范围相关文件: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截图打印基本信息(须含经营范围等信息,网址:credit.scjg.xm.gov.cn);

  (四)名称变更前的企业经营范围相关文件:提供公司章程等任意一项有记载企业更名前经营范围的文件;

  (五)核准变更通知书颁发日期前一个月的销售收入明细表(含凭证号、产品名称、收入金额、开票日期等项目,加盖公司公章);

  (六)企业近一个月的月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司公章)、近一个月度销售收入明细表(含凭证号、产品名称、收入金额、开票日期等项目,加盖公司公章)。

  上述名称变更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无需胶装。请先在国家高企认定申报系统中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与工作人员联系确认申报数据填写无误后,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可邮寄受理)。

  三、申报批次及截止时间

  (一)第六批:10月13日;

  (二)第七批:11月30日。

  请在截止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四、申报受理

  咨询受理: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

  联 系 人:王菲菲   

  咨询电话:2053362

  收件地址:思明区虎园路2号科技大院5号楼6楼612室

  责任处室:市高企认定办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电话:2661606

 

来源: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下载:

 

  ·附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系统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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