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
各有关单位: 一、申报对象✦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以下知识产权奖励项目的单位(个人): 1.获国家、省专利奖奖励; 2.被列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3.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奖励; 4.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后对专利权人资助; 5.在我市新设立且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专利代理机构,并为晋江产业服务一年以上的; 6.为我市企业代理发明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在我市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 7.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补助,同一贷款项目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财政性补助的,不再享受本贴息补助; 8.对购买专利保险的企业进行奖励。 (二)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在三年内进行实际运用(自主使用或许可我市其它企业使用等)的单位(个人)。 二、申报方式、时限和工作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于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20日期间登录知创晋江服务平台(http://jjipo.jinjiang.gov.cn)进行申报,逾期申请或者逾期未能补全申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企业(个人)需在知创晋江服务平台首页点击“登录”进入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登录,企业首次使用需由法人扫码登录,进入个人中心-经办人管理,关联经办人办理申报审核。 (三)申报企业(个人)登录知创晋江服务平台后,进入“政务服务”进行申报。 (四)申报流程、奖励政策及所需材料详见知创晋江服务平台(http://jjipo.jinjiang.gov.cn)—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联系人: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电话:0595-85681304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18659199263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