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推荐和前四批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3-04-07 14:00:33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4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组织开展第五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推荐和前四批评估评价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示范遴选申报推荐工作

  (一)推荐要求  

  1.示范企业。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原则上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30%以上。   

  2.示范平台。 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

  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

  申报其他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二)推荐程序

  1.请各申报主体于5月7日前登录“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附后)完成注册并填报材料。

  2.申报主体在完成网站申报、市工信局初审后,于5月26日前下载申报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连同佐证材料(纸质一式2份,对应pdf电子版刻盘1份)一起报送至我局。

  二、前四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

  请前四批认定的示范主体登录“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网址附后)于5月26日前填报评估评价材料(纸质材料无需报送我局)。由于特殊原因(如公司经营状态变更为吊销、注销、停业、清算等情况),确实无法完成网上填报工作的示范主体,请提供纸质文字说明并加盖公章,报送我局。

  申报网站网址:https://selection.csoma.org.cn

  工信部通知网址:

  https://www.miit.gov.cn/jgsj/zfs/fwxzz/art/2023/art_5ed522d46c984a27bcc772bc2cf93117.html

  联系人:创新发展处  卢俊文

  联系电话:0592-2896770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09

  附件:1.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

  2.服务型制造示范遴申报选汇总表

  来源: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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