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2023-08-11 14:14:14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火炬管委会,各中小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88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方式

  (一)针对同意公开的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详见附件1),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进入(http://zjtx.miit.gov.cn/点击“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共230项公开需求),填写相应信息,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2)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3),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

  (二)针对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共179项),我市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可自行前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与创业服务部(湖滨南路83号6层)查阅,有意愿“揭榜”的优质中小企业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

  二、工作要求

  (一)积极参与。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火炬管委会组织发动辖区中小企业“揭榜”。各中小企业应充分研判自身科研实力,积极参与“揭榜”,深度参与产业链协同和大中小融通工作。

  (二)深化合作。各中小企业提交的“揭榜”申请将由市工信局初审、汇总报送至工信部,由工信部推送至“发榜”大企业,“发榜”大企业就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三)政策倾斜。对入选“揭榜”名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予以倾斜支持;对入选“揭榜”名单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将给予管理提升、创新支撑、融资服务等支持;开展大中小融通创新对接活动,邀请高校院所、投融资机构和金融机构,为大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攻关和融资等优质服务。

  三、纸质材料报送

  8月25日前,有意愿“揭榜”的优质中小企业完成相应网上申报后(针对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无需网上申报),将填写好的《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和《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及研发能力佐证材料,电子版(含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版)发送至xm968871@163.com;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报送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与创业服务部(湖滨南路83号6层)。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2.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

  3.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

  4.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

  5.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

  来源;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8日

  (联系电话: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2896792;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与创业服务部  221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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