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备案的通知

2023-09-01 14:21:11

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根据我市相关扶持政策要求,凡举办面向全市或国内外且现场路演项目数30(含)个以上的创新创业大赛,经备案后可申请资金补助。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备案方式

  主办或承办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于大赛前两周向市科技局寄送(快递或邮件)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和大赛举办方案,并电话告知市科技局。根据实际需要,我局将在大赛举办期间进行现场核实。

  二、注意事项

  1.已经市人社局、各区政府、市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备案的创新创业大赛无需再向市科技局重复备案。

  2.备案单位请留意保存好参赛项目和评审专家签到表、比赛现场照片等大赛过程材料。

  3.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启动后,备案单位再提交申报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和地址

  1.联系方式及邮箱:2021361、kjjzcb@163.com;

  2.材料寄送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号厦门市科技局601室。

  

  

 

来源: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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