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的通知

2023-09-08 15:19:57

各相关单位:

  为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创造环境,推动科技创业孵化迈向更高水平,根据《厦门市众创空间认定办法》(厦科〔2022〕9号),市科技局现启动2023年市级众创空间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综合型众创空间

  1. 运营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无不良征信记录,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众创空间运营时间满12个月。

  2. 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入孵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导师制度、服务流程等。

  3. 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工位面积与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总面积的90%;场地为自有或租赁,租赁场地租期不少于36个月且剩余租期不少于24个月。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提供给创业者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动区、专业设备区等配套服务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免费或低成本的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4. 在孵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不少于15个,孵化时限不超过24个月。初创企业注册地、主要研发和办公场地须与众创空间注册地或者经营地址一致,入孵时成立时间不超过12个月。认定时在孵创业团队近一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5家,或近一年获得融资的在孵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不低于3家,或近一年获得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不低于3家。

  5. 众创空间主要负责人及服务团队须具备一定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能满足创新创业服务需求。

  6. 建立创业导师服务机制,拥有能满足创业者需求的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技术专家等组成的不少于3人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

  7. 每年开展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0次。

  8. 具有创业投资基金或创新基金,或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创投机构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或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机制。

  9. 每年有至少2个典型孵化案例。

  (二)专业化众创空间

  1. 运营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无不良征信记录,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众创空间运营时间满12个月。

  2. 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入孵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导师制度、服务流程等。

  3. 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工位面积与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总面积的90%。场地为自有或租赁,租赁场地租期不少于36个月且剩余租期不少于24个月。

  4. 聚焦产业细分领域的在孵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数量不少于8个且占众创空间在孵团队和初创企业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主要特征,孵化时限不超过24个月。初创企业注册地、主要研发和办公场地须与众创空间注册地或者经营地址一致,入孵时成立时间不超过12个月。认定时在孵创业团队近一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4家,或近一年获得融资的在孵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不低于2家,或近一年获得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不低于2家。

  5. 众创空间主要负责人及服务团队须具备一定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能满足创新创业服务需求。

  6. 建立创业导师服务机制,拥有能满足创业者需求的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技术专家等组成的不少于3人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

  7. 每年开展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0次。

  8. 具备较为完善的专业化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条件,具有专业化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小试中试等研发、生产设备设施,或与我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及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能够提供符合行业特征专业领域的技术、信息、资本、供应链、市场对接等个性化、定制化服务。

  9. 具有创业投资基金或创新基金,或与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创投机构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或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机制。

  10. 每年有至少2个典型孵化案例。

  二、申报材料

  根据申报系统提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申报流程

  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审核(现场勘查、公示)—下达认定文件

  四、材料填报及联系方式

  填报路径:登入“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址(http://sti.xm.gov.cn/)——定位“网上办事”——“其他”——“市级众创空间认定”——“我要申报”——“登录”

  受理时间: 2023年9月4日—9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2027808、2031315、2021361。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5397711

  五、注意事项

  已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符合专业化众创空间认定条件的,鼓励其申报专业化众创空间;不符合专业化众创空间认定条件的,纳入综合型众创空间管理,无需重新认定。

  

  

 

来源: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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