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厦门火炬高新区2024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3-01 14:20:25

 各园区企业:

  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2024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方案》(厦高管规〔2024〕1号),现就启动厦门火炬高新区2024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须为在厦门火炬高新区依法经营和纳税的企业,所涉及的产业领域须为《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本)》所列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且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2.专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人;

  3.2021—2023年存在发明专利申请活动,截至本方案发布之日,申报企业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30件;

  4.申报企业未曾作为申报主体参与过厦门市级2018—2021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不包括联合申报单位),及厦门市级2023—2027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不包括联合申报单位);

  5.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

  (二)合作服务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成立满3年,具备配合申报企业开展培育工作的能力,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2.服务机构可单独参与,也可与其他服务机构联合参与,每家服务机构单独或作为排名第一的服务机构参与培育工作时,所服务的申报企业不得超过3家(含厦门市级2023年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3.鼓励申报企业优先选择以下服务机构进行合作: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及主导或参与过其他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的服务机构。

  三、受理时间

  2023年3月1日-4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创新创业处,0592-5380084;

  电子邮箱:huojuip@163.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810。

  五、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1。

  六、评审程序

  (一)提交材料。申报企业须在受理时间内提交电子版初审材料,发送至邮箱:huojuip@163.com,所提交初审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合规。

  (二)材料审查。高新区管委会将对各申报企业提交的初审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申报企业1周内提交纸质版正式材料,正式材料双面打印并胶装,一式三份,提交至厦门火炬高新区创新创业处。

  (三)专家评审。高新区管委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培育项目名单。

  (四)结果公示。高新区管委会将拟培育项目名单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发布公告。根据网上公示结果,对无异议的拟培育项目发布公告,确定最终培育项目。

  七、注意事项

  本通知由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答复或后续通知为准。

  附件:1.厦门火炬高新区2024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材料准备须知;

  2.厦门火炬高新区2024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表;

  3.厦门火炬高新区2024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企业专利清单。

  来源: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 件:
·附件1:厦门火炬高新区2024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材料准备须知.docx
·附件2:厦门火炬高新区2024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厦门火炬高新区2024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专利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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