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5-07-04 17:37:05

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企业,相关行业协会:

  为聚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制造、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成果,以试点工作为牵引,强化产业供需对接、活化创新主体动力、优化产业化服务保障,充分撬动人才、资金、政策等资源,通过中试熟化、孵化、市场推广、产业链整合等途径,加快推动科研成果向规模化生产、市场化运营阶段转化,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撑建设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高新函〔2025〕231号),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并发动企业申报。

  请各企业对照申报条件与要求,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信息服务平台(sd.miitip.com)注册并填写申报信息(申报书模板见附件),于2025年7月20日24时前完成线上提交,并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5/art_bedbf0dad90042f59c6a0bd8c55874fa.html)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信局创新发展处,2896770)

来源: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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